核安全定義:
核安全
核設施設計 、建造、運行及退役期間,為了人員、 環境及社會免受可能的放射性危害所采取的所有技術和組織措施的總和。
核安全的目的
確保核設施的正常運行;預防事故的發生;限制可能的事故后果。
核安全相關因素
設計原理
設備的可靠性
人的行動
組織的有效性
核電站核安全風險
在核安全中,風險被定義為事故的發生概率與事故潛在放射性后果的乘積
核安全基本原則
為達到核安全目標,核電站需遵循的核安全基本原則。核電站核安全基本原則可分為三類:管理原則、縱深防御及一般技術原則。
1 、管理原則
核電站安全管理中一般有三個基本管理原則:安全文化、核電站運營者的責任以及遵章管理與獨立核查。
2 、縱深防御
是核安全范疇內是最為重要的思想原則,核電站的縱深防御原則是核電站安全的基本策略,
這一原則應當貫徹落實到核電站從選址到退役的整個生命周期的所有活動中。
3 、一般技術原則
核電站的設計與建造過程中,一般技術原則包括工程實踐、質量保證、人為因素、安全評審、
輻射防護、運行經驗和安全研究等方面的原則。這些技術原是實現核電站安全目標的基礎原則。